李天一同案犯律師:5人曾串供 稱反正是嫖娼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騰訊


  報案

  當2月22日,北京國韜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在珂在自己的辦公室見到大魏的父母時,這場小伙伴的聚會已經(jīng)轉(zhuǎn)變成了一件刑事案。2月19日,楊女士在GLOBAL酒吧負責人丁先生、服務生張偉等人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自己于2月17日凌晨,在湖北大廈的房間內(nèi)遭到李某某等5個年輕人的暴力性侵。他們在19日白天先去了和平里派出所報案,發(fā)現(xiàn)走錯了地方,晚上再到管轄案發(fā)地的東升派出所報案,此時距離案發(fā)時間已接近三天。她的證據(jù)有一份北醫(yī)三院出具的“頭面部外傷,腦震蕩”的診斷,以及北京京華友好醫(yī)院出具的因性行為造成輕微傷的婦科證明,一條留存有部分嫌疑人精斑的內(nèi)褲,還有第一時間接觸到她的酒吧員工對傷情的證明,以及她對案發(fā)過程的陳述。楊女士在報案時說自己是一名在廣告公司就職的白領(lǐng),2月17日凌晨在GLOBAL酒吧消費時認識了李某某等5人,后被他們用毆打、揪著頭發(fā)等暴力方式,挾持到賓館房間內(nèi)輪流性侵。

  據(jù)酒吧服務生張偉后來對媒體的敘述,案發(fā)后,楊女士和酒吧最早的聯(lián)系是給酒吧負責人丁先生的女朋友打了電話,然后再來到酒吧求助。后來在夢鴿向警方提交的GLOBAL夜半酒吧值班經(jīng)理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中,丁先生也是被控告人之一,但他對媒體的問題并不閃躲。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他身穿花襯衣、綠色短褲,戴一串佛珠,抽著煙。說話不急不緩,很有條理,經(jīng)常使用反問的句式,指出他認為夢鴿的控告函中不合理的地方。

  “楊女士是第二天(17日)中午來酒吧的。她來的時候鼻青臉腫,作為受害者,很慌張很驚恐。眼眶、鼻梁、顴骨都是青的,眼睛有血絲,脖子上有抓傷,明顯哭過。她說自己去買了避孕藥吃。作為女孩子,她不敢輕易報警,第一反應就是求助酒吧。她要考慮到報警被家人、同事知道怎么辦。她首先要知道昨天的施暴者是什么人,唯一的途徑就是通過酒吧,因為這幾個人是店里的顧客。那時候她和我們都不知道李某某的身份。雖然之前認識李某某,但是認識不代表知道他的家庭背景。只是知道這孩子挺有錢,開不錯的車,看著也像紈绔子弟。我們當時是無意中發(fā)現(xiàn)的,店里有一個經(jīng)理,覺得這孩子挺跋扈,因為都聽他們叫他‘阿天’,所以就想上網(wǎng)查查,結(jié)果查出來就是他?!?br />
  這個說法與后來張偉的敘述有點出入。張偉自述2月17日凌晨乘李某某朋友李越的車離開地下車庫后:“在車上我好奇地問了李某:‘李某某平時挺傲氣挺狂的,他家是干什么的?’李某告訴我:‘他爸是李雙江?!鋵嵁敃r我連李雙江是誰都不知道,我又問他:‘李雙江是誰?’他說:‘李雙江是唱歌的,挺有名的,是個將軍?!@時候我才第一次對李雙江有了了解?!边@段陳述至少表明在楊女士尚未去酒吧求助時,已經(jīng)有酒吧員工知道李某某的身份和家庭背景。

  按照丁先生對本刊記者的說法,自己出于看到楊女士受傷慘狀的義憤和對顧客的責任感,通過自己在文藝圈朋友的關(guān)系,幫助找到了李某某父親李雙江和家里司機的電話。服務生張偉、丁先生和總經(jīng)理岳某都通過發(fā)短信或者打電話的方式,聯(lián)系過李家,商榷處理這件事?!耙婚_始是張偉給李某某打電話,他態(tài)度很惡劣,先說自己在睡覺,把電話掛了。晚上再打,他說愛怎么樣怎么樣,要是有證據(jù)就告去。后來我們想,孩子不懂事,那就再找下家里,所以我們就想著跟司機和家長聯(lián)系。事情不能就這樣完了,需要一個說法,是賠禮道歉或者是給什么補償,總之要有一個態(tài)度。孩子沒有擔當,家里得有擔當?!倍∠壬鷮Ρ究浾哒f。

  當夢鴿在2月18日接到第一條交涉此事的短信時,她還在海南三亞。她后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自己給兒子打電話詢問怎么回事,李某某告訴母親:“只是玩玩而已,給了錢?!眽豇澾x擇了完全相信孩子的說法,也沒有對兒子小小年紀就這樣“玩玩”表示多大的異議。她仍然懷著一顆慈母心,在電話里囑咐兒子:“以后你要注意,這種環(huán)境不去,不要上當,也不要喝酒?!?br />
  但此后短信電話仍然不斷。據(jù)夢鴿的陳述,對方提出“每家出10萬元,李某某家先出50萬元”將事情私了的要求。她公布了2月19日,也就是報案當天11點02分的一條短信內(nèi)容:請問你是否李雙江本人,關(guān)于你孩子李某某為首的輪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嚴重也很惡劣!我們本著對所有人負責的態(tài)度,最后跟你聯(lián)系一次,請你速回電話。否則我們不會拖過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關(guān)媒體等,都不希望事態(tài)發(fā)展過大而不受控制!是否低調(diào)處理?看你最后態(tài)度!“這條短信是我用楊女士的手機幫她發(fā)的。”丁先生對本刊記者說,“也一直沒有得到回應。但是報案后李家的司機和我們聯(lián)系了。當時我們剛報完案從警局出來,我和楊女士在一起。我們就說已經(jīng)報案了,走司法程序吧?!?br />
  這些陌生人的短信和電話,是夢鴿進入這個案件的起點,也是她理解這個案件的起點。她因此堅信這是一場有預謀的“敲詐”,自己的孩子被誘入了一個精心準備的謀財陷阱。她的判斷在一開始也得到一些贊同。李在珂的律所在幾個年輕人被抓后幾小時,就受理了魏氏兄弟家人的委托。夢鴿也在十幾天后和大魏母親一起來他的律所咨詢。他告訴本刊記者:“一開始在公安和檢察院階段,我認為做無罪辯護是最有利的。從當時的情況看,確實存在著酒吧和被害人敲詐勒索的嫌疑,如果快速的調(diào)查取證,或許有可能查明真?zhèn)?。第一次和夢鴿老師見面,我就提出來這個設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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