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遺傳因素一樣,大量研究也證實教養(yǎng)方式和犯罪的關系,且教養(yǎng)更具決定性
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精神病學研究員李.羅賓斯在一些行為有問題的孩子們身上做了一系列研究,并且一直追蹤到他們的成人時代。這研究揭示了兩件事:第一個是幾乎每一個患精神病的成人都像孩提時一樣極度的反社會;第二個是在反社會特征評估中取得高分的孩子中有接近50%的沒有變成患精神病的成人。換句話說,早做評估是必要的,但評估結(jié)果并不足以預測誰最終會否成為一名暴力罪犯。
還是前面提到的MAOA-L型基因,2002年倫敦國王學院精神病學家苔莉·莫菲特(Terrie Moffitt)領導的研究小組就發(fā)現(xiàn):MAOA-L型個體“只有”在成長過程中受到過虐待才會表現(xiàn)出反社會性問題。也就是說,即便具有MAOA-L型基因,如果擁有恰當?shù)慕甜B(yǎng)方式,仍然不會出現(xiàn)反社會人格。
綜合這些信息再回看本案,可發(fā)現(xiàn)扣動施暴扳機的仍是后天教養(yǎng)
賓夕法尼亞大學神經(jīng)犯罪學(Neurocriminology)專家阿德里安·雷恩(Adrian Raine)“曾說過,基因給犯罪上膛,環(huán)境扣下板機(Genetics load the gun, environment pulls the trigger)。” 在此案中,這也表現(xiàn)的十分充分。
“暴力和逃避責任”是女童和其父母共有的行為模式,而這直接導致了悲劇
相較于遺傳,環(huán)境對犯罪的影響更具決定性。根據(jù)現(xiàn)在披露的信息,女孩的父母對慘劇難辭其咎。而在女孩父親的解釋中,女孩的踢打成了“表達愛”和應對男孩“不友好”的方式,自己的孩子似乎只是錯在不會表達“感情”。事發(fā)后,女孩和母親第一時間逃往新疆,而且至今沒有道歉。再加之,打罵的教育方式??梢哉f,這一家三口的行為模式如出一轍,寫滿了“暴力、逃避和欺騙,而且極度缺乏同理心。”
而同理心恰恰就是反社會人格所缺少的機能。這些人能理解施暴是錯的,但是他們不能感受到“錯”引發(fā)的難受體驗,也沒有正常人見到殘忍場面就把自己代入受害者感情的能力,所以就會以一些莫名其妙的方式應對。這也是父母后天對孩子的教養(yǎng)產(chǎn)生的結(jié)果。
此案也給了我們一個正視和解決此類問題的契機
實際上,事已至此,除了追責,對這個女孩和他的家庭都應該有比較細致的評估。父母究竟是否應該繼續(xù)撫養(yǎng),女童是否應該接受強制治療或者行為矯治都應深究。這些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刑責年齡不夠就不予立案就能解決的。
犯罪心理學家李玫瑾也曾發(fā)表過類似觀點,她認為:我們的社會需要“危險人格評估”,在分析具體的心理歷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后還要找到有效的解決途徑。比如在某些國家,如果發(fā)現(xiàn)家庭出了問題,父親吸毒,母親改嫁,孩子無人管或具有暴力傾向,這時候社會就會啟動評估機制,決定是否干預這個家庭。而干預家庭不只是為了幫助一個孩子,更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安全。結(jié)語某些遺傳和生理因素的確會使人更易犯罪,可相較于生理上的“傾向性”,后天教養(yǎng)對犯罪有更決定性的影響??偨Y(jié)來看,科學認識先天因素對防控犯罪是條捷徑,但真正能減少犯罪行為改善現(xiàn)狀的鑰匙還在于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