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判斷后,張彩虹把尋子目標鎖定在表嫂的親妹妹身上,“此前多次聽表嫂說起過她妹妹不能生育,想要個男孩,她家就住在沛縣張寨鎮(zhèn),她丈夫叫劉廣玉”,利用自己在縣醫(yī)院工作的優(yōu)勢,張彩虹查到了劉廣玉家的詳細資料,發(fā)現他家的兒子劉尚尚出生年月正是1993年7月,張彩虹順利查找到了劉尚尚所在的學校。同時,張彩虹將此事告訴現任丈夫,并得到了丈夫的支持。隨后,張彩虹和劉尚尚秘密在縣城會合,抽血做DNA鑒定,最后證實了兩人的母子關系。
親生母親成被告
討要兒子的過程并不順利。張彩虹找的第一個人,就是表哥魏成河,“他小時候在我們家長大,我媽待他像親生兒子一樣,沒想到他會這樣害我”。這次找到兒子了,張彩虹打電話質問魏,魏仍堅稱“孩子早就死了”,直到張彩虹拿出了親子鑒定書,魏成河回應說,“有種你去告我”。于是,張彩虹去了公安局告他。但沛縣公安局卻在她拿著親子鑒定書奔波多次后出具了一份“不立案通知書”,他們認為這是打拐案件,讓打拐辦管。
張彩虹開始去北京上訪,在打拐志愿者們的幫助下,她的事情還驚動了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他親自打電話督辦過,但仍未有轉機”。
就在張彩虹上訪期間,他費盡千辛萬苦找到的兒子卻又“無影無蹤”了,她去學校找,老師說“早就轉學了”,至于轉到哪兒了,沒人知道。
直到今年6月,重返學校準備參加高考的劉尚尚再次見到母親,這一次,他相信了母親給他講述的自己被人騙說“夭折”的經歷,并認真查看了母親這些年來為尋找他而積攢下的車票和其他一些證據。經過再三考慮,已經20歲的劉尚尚決定重回母親身邊。
與張彩虹的幸福時光相悖,養(yǎng)父母家自從張尚尚離家之后,就跌入了痛苦的深淵,為避免人財兩空的結局,劉廣玉夫婦一紙訴狀將張彩虹母子告上法庭,一是要求與張尚尚解除撫養(yǎng)關系,二是要求償還撫養(yǎng)費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