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幼女遭性侵 涉事人員疑為幼兒園女教師

編輯:anshanshan | 出處: 搜狐網(wǎng)

  [園方回應]

  幼兒園無過失愿付檢查費

  下午3時50分許,南都記者來到黃圃鎮(zhèn)大雁幼兒園,當南都記者要求進行采訪,并到學生們的休息室查看時卻遭到拒絕。該園一名負責人表示,要陪同記者到派出所了解情況。

  隨后,南都記者與該園園長羅女士以及一名副園長來到嶺欄派出所。在派出所內,幼兒園園長羅女士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阿琳所反映的問題并不屬實,老師并沒有對小雨進行過猥褻。

  “3月7日中午,梁老師在12點之前就下班離開學校,下午2點多才返回”。羅女士回憶稱,梁老師在當天中午離開幼兒園之前還曾與其打了招呼,“那時候是接近12點鐘”。同時,羅女士還稱,警方已經(jīng)將幼兒園3月7日的監(jiān)控錄像進行調閱,但并未在監(jiān)控錄像中發(fā)現(xiàn)梁老師對小女孩有猥褻行為。

  在南都記者的一再追問下,羅女士稱,當日中午梁老師的確曾進入到學生們所用來午休的音樂室,但進入時間為中午11點40分以后,不久后便離開,在此過程中并未接觸小雨。

  羅女士在自己所寫的事件處理匯報中稱:3月14日,派出所曾通知園長與家長雙方到派出所結案,在結案前向雙方公布調查結果,結果表明經(jīng)過多個醫(yī)療機構就診,已排除該園員工的人為因素,證據(jù)表明園方無過失。園長代表園方愿意承擔就診的檢查費、醫(yī)藥費、車費。羅女士稱,但阿琳要求10000元的賠償讓他們無法承受。

  對此,阿琳告訴記者,這件事情發(fā)生后,她與丈夫兩個人都沒了工作。當時協(xié)商時,一時著急就說出了一萬塊錢的賠償。但目前,他們暫時不考慮賠償?shù)膯栴},只希望能夠查清事實,要求幼兒園道歉。

  [視頻記錄]

  女教師午休時曾在小雨身旁短暫逗留

  昨日下午4時30分許,南都記者在黃圃鎮(zhèn)嶺欄派出所看到了當日休息室內的監(jiān)控視頻。視頻顯示,學生們在中午11點18分開始陸續(xù)進入休息室,而梁老師則是在3分鐘之后進入。隨后梁老師開始為十幾個學生蓋被子,當其走到一名身穿粉紅色衣服孩子跟前時蹲了下去,將孩子的上衣脫掉,并有過短暫停留。但由于攝像頭距離較遠所拍視頻并不是非常清晰,無法看清梁老師是否對粉紅色衣服的孩子有過其它行為。

  事后,經(jīng)阿琳辨認,這個穿粉紅色衣服的孩子正是小雨,可為何羅女士卻說當日中午梁老師并未接觸過小雨呢?當時與記者在一起觀看視頻的羅女士并未作答。

  [警方說法]

  是否被猥褻等待法醫(yī)鑒定結果

  對于羅園長所說的警方已經(jīng)排除該園員工的人為因素之說是怎么來的?案件又是否可以結案了呢?

  經(jīng)辦該案的嶺欄派出所民警劉警官告訴南都記者,阿琳報案后,警方就將幼兒園3月7日的監(jiān)控視頻調到派出所,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劉警官稱,通過觀看監(jiān)控視頻和相關人員詢問,暫時并未發(fā)現(xiàn)梁老師有對小雨進行過猥褻。而目前法醫(yī)鑒定結果尚未傳送到派出所。

  同時,劉警官還表示,目前已經(jīng)以治安案件進行受理,等法醫(yī)鑒定結果出來后,一旦符合刑事案件標準,將按照刑事案件來立案,“法醫(yī)鑒定結果應該這幾天就可以出來”。記者嘗試聯(lián)系當時做鑒定的法醫(yī),未能成功。

  [安全提醒]

  家長應教會孩子識別不恰當?shù)挠|碰

  因為本案還沒有最終定性,我們對于案件的真實情況不得而知。但近年來未成年人遭受猥褻或性侵的案子卻是時有發(fā)生。通過這些案例,很多網(wǎng)友紛紛在網(wǎng)上貼出“安全策略”,提醒父母以及學校如何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

  網(wǎng)友“大饞貓也來炒股票”在新浪博客上表示,父母應該告訴孩子自己身體的隱私部分不能隨便讓別人觸碰,只要是衣服遮住的地方都不可以,不管是熟悉的人,還是不熟悉的人。告誡孩子要提防別人的不良企圖,讓孩子懂得自己的身體不容侵犯;同時父母應該告訴孩子,如果有人對他做一些不正常的舉動,而孩子自己也不喜歡這樣的行為,就應該把自己的遭遇告訴爸媽,如果一味容忍只會讓那人膽子越來越大,孩子會繼續(xù)受到騷擾;另外父母要有敏感度。平時注意觀察孩子是否有異樣,包括情緒、身體的變化等,借此判斷他是否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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