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鴿發(fā)聲:作為母親,為孩子做什么都不為過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新浪


  孩子解釋說沒事,說酒吧的張某某安排好的,過年了大家快樂地聚一聚,吃飯唱歌,那個楊某某從酒吧出來就一直跟著他們,本來孩子都想回家睡覺了,回家都把車停好了。當天王某(李某同案嫌疑人之一)還給家里打過電話,說在我們家睡覺。

  孩子說當天喝多了酒,后來不知道發(fā)生事情,也給了她錢。當天他們喝了20多瓶啤酒,還有2瓶洋酒,包括酒吧張某某送他的一瓶開過蓋的黑方。我兒子一人就喝了10多瓶啤酒。

  你想男孩子在一塊,過年吃飯,他們喜歡的地方跟我們喜歡的不一樣。誰也不愿意孩子去這種雜亂的地方,我要是知道,我也會不高興。但現(xiàn)在這些地方面對的就是年輕人。事情發(fā)生了,我知道了什么地方,也問清楚了,我當然要相信孩子。

  對方電話也很蹊蹺。左一個朋友,右一個朋友的朋友,又從司機那著手,不符合邏輯,我覺得孩子說的有道理。

  我們回京第二天,孩子爸爸接到陌生電話和短信,說如果不私了,就要報警和通報媒體。他爸爸覺得這是敲詐勒索。2月20日凌晨,整整三天后,對方報警了。

  南都周刊:李某某在口供中承認自己違背女方意愿強行發(fā)生性關系,你作為監(jiān)護人當時也簽了字。

  夢鴿:2月21日凌晨,孩子被警方帶走,凌晨2點,我接到警方通知去刑偵隊。警方說孩子涉嫌毆打、強奸、輪奸女性,說得很嚴重。凌晨3點,我在兒子身邊,他們第一次提審。

  我聽到孩子的陳述,但他們一不讓我們家長說話,二不讓孩子說實話,孩子說的不記,沒說的按他們的思路記上。

  他們不問電梯里發(fā)生了什么,而是直接問你打了沒有,怎么打的。偵查機關應該先了解事實,再訊問孩子。事實上,酒店電梯的監(jiān)控錄像顯示,當時根本沒毆打。

  連夜提審,孩子們將近40小時沒睡覺,我們有些家長都熬不住,訊問錄像里也能看到有些警察趴在桌上睡。

  法律規(guī)定,訊問的同期錄音、錄像必須提供。我們的律師也想據(jù)此了解真實情況,但檢方和法院的提訊,到現(xiàn)在都沒給律師。非法證據(jù)不排除,不符合規(guī)則。

  南都周刊:你覺得幾個未成年人才是受害者?

  夢鴿:楊某第一時間沒報案,沒告訴親人,而是告訴了酒吧工作人員,過了整三天才報案。她還保存了內(nèi)褲等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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