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版本有好幾個,其中一個是這樣的:一位市民向記者介紹,楊福勝通過微信(也可能是),認識了云霄縣下河鄉(xiāng)仙石村一名20歲準女大學生。星期日那天,楊將該女生帶到東山玩,隨后對該女生實施強奸。楊給了女孩一些錢,但并未買通女生,女生隨后報警。
而另一種說法稱,楊與該女生發(fā)生關系后,給了女孩一些錢,但女生嫌太少,提出要1萬塊錢用于繳交大學學費。遭到拒絕后,女生報警稱遭到強奸,并提供了楊駕駛車的車牌號給警方。隨后,楊在從東山回云霄的路上,被云霄警方發(fā)現(xiàn),攔截,并帶走。
求證:朋友想不通楊為何這么做
關于楊福勝的各種版本,究竟真實性有幾成?記者昨天下午4點多致電云霄公安局局長吳洪池。
吳洪池說,在公安偵查結(jié)果還未出來前,市民不要相信這些傳言;偵查結(jié)果很快就會出來,警方一定會負責任,到時候給媒體、市民一個交代。
不過,吳洪池說,不是那個女孩子報的案,“不是女孩,也不是家人,而是群眾報的案”。
據(jù)云霄一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紹,楊福勝出生于1970年,是當?shù)厝?,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行事低調(diào),參加娛樂活動也比較少,在多數(shù)人印象中是個“老實局長”。
而熟悉楊福勝的一個朋友說,當他得知此事后,覺得非常吃驚,畢竟強奸這種行為比較惡劣。想不通,楊福勝作為一個局長,為什么這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