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倍受輿論關注卻又懸而不決的李天一強奸案,這兩天因為清華大學法院學教授易延友的一句話,再次引發(fā)軒然大波。易在其微博上先是力挺李天一律師無罪辯論的權利,后面的一句話:“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眲t引爆了公眾憤怒情緒,僅一天就受到十數萬條的評論和轉發(fā)。有人認為,法律面前應該人人平等,也有人認為,易延友的強奸論,是對女性的侮辱;而更有人直斥這是清華的恥辱,直呼其為“李叫獸”。媽媽網的閨蜜團也就這件圍繞這女性權利的熱點事件進行了一場激烈的PK。
女性的職業(yè)身份和受傷害程度無關
敏:富貴者與貧窮者的生命、健康相同,修女與妓女的性自主權相等,此所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強奸一個老妓女比強奸一個新妓女危害性要小,搶劫一個富人危害性小于搶劫一個窮人,顯然這是荒謬的。那只是一個認識的錯誤。
華:我覺得,在現實生活中,強奸一個性工作者確實好過良家婦女,從法律上人權上講,確實是這樣,確實是平等。這個教授只是太平白了,說出了中國社會或者人性上的不平等
敏:而事實上,僅以“被強奸受到傷害程度”而論,陪酒女不見得就比良家婦女受的傷害少。想象一下今年引起轟動的影片《悲慘世界》中的芳汀,窮困潦倒之際為了孩子而被迫賣身,尚且在受辱情況下面對嫖客誓死不從,假如她被強奸了,其身心所受的痛楚又豈會比任何一個其他女性來得少?
華:不是說他強奸了一個妓女,這個妓女所受的傷害會比良家婦女輕。我覺得教授不是這個意思。教授的意思是,在現實生活中,被強奸的是妓女的話,而不是良家婦女,大眾會稍微能接受一點
編:他這個說法用來打個比喻,看到一個美女被毀容了,和一個本來就很難看的人被毀容了,感受是不同的。希望工程用大眼睛做為形象,震撼了多少人的心靈?
敏:那只是反差大而已,而且,陪酒女就是妓女嗎?那也不一定,那妓女與良家婦女,是美與丑的代表嗎?在我看來都一樣的。我不覺得強奸妓女,大眾會接受。
華:當然,對美女和丑女她們來說,被毀容的痛苦是同樣的。從法律上講,無論是陪酒女還是良家婦女遭強奸,施暴者都得得到一樣的懲罰。教授只是從世俗的角度,指出一部分人的心態(tài),會覺得起碼陪酒女被強奸震撼力會小于良家婦女。我是這么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