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對倒地母親連扇耳光 父親在旁喊:往死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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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女兒也許氣糊涂了才動手
就此事,記者對市民進行了采訪,大多數(shù)市民認為,女兒對母親動手就是不對。市民王先生說“不該動手打患有精神病的母親,而應該安撫,也許那樣更有作用。再怎么說也是親生母親,而且還有病,更應該悉心照顧,凡事應多忍讓,盡一個子女應該盡的孝心?!币灿袀€別市民表示,可以諒解朱某的行為,長期照顧患有精神病的母親,難免會發(fā)生矛盾。敏女士說:“也許當時朱某氣糊涂了,才出手打了母親。我相信,母女連心,這事很快就會過去,說不定現(xiàn)在他們一家人已經(jīng)和好了。不過,還是希望,朱某以后再氣也不要打 受傷 的母親?!?br />
《女兒當街打母親》的這段視頻在網(wǎng)上也引起了熱議。網(wǎng)友@趙守飛稱:你的母親本來就神智不太好,你再打她,她不就更糊涂了嗎?你要給她關心,關懷,關愛。她可是你的母親,是生你養(yǎng)你母親,天大地大不如母親的恩情大。母親有再大的過失,也輪不到女兒責打。
律師
維護精神病人的權益
需要制度保障
就此事,記者采訪了甘肅德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成震海,他表示,目前民法和憲法中有對精神病人權益保護的法規(guī),但缺乏系統(tǒng)性,針對性也不強,加上精神病病情的特殊性,他們的權益保護往往因世俗觀念的認知偏差、法律的缺乏而受到忽視。精神病人一度只被視為被救治的對象,而非權利的主體。正因為此,精神衛(wèi)生法的立法,其實質是確保精神病人應有公民權利的回歸。關注精神病人的權益多由“被精神病”現(xiàn)象引發(fā),但這絕不意味精神病人的權益保障僅限于杜絕“被精神病”。精神病人的權益保障需要更多具有針對性的立法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