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向內地“一次快遞奶粉超兩罐”屬于犯法

編輯:anshanshan | 出處: 南方都市報

  年關將至,香港嬰幼兒奶粉又成關注熱點。近期有港媒揭露,香港有多間藥房向內地客人提供“送貨服務”,只要客人愿意每罐奶粉多花點錢,便可以直接“電召”奶粉上門。香港食物及衛(wèi)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強調,無論以任何方式出口,包括郵寄或快遞奶粉均屬犯法。

  限奶令規(guī)定每人最多只能帶2罐奶粉過關,至今實施已快一周年,近期藥房快遞奶粉到內地再次露出水面。有香港藥房的職員坦言,內地人每次至少花數千元買奶粉及其它貨品,所以會預留奶粉給內地“熟客”。只要內地客人光顧過1次,以后便不用親身來訂貨,只需打電話要貨便可,1次可買10罐、8罐奶粉,而每罐奶粉需多付數十元港幣,藥房會直接將奶粉送到內地地址。

  昨日,在面對“有否評估藥房的快遞做法會否影響‘限奶令’的實施問題,高永文強調,”我們已清楚表明,《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guī)例》的出口限制指出,不論以什么方法出口,包括郵寄或速遞也是受到限制的。因此,我希望香港的有關人士,包括一些零售點或從事郵遞或速遞服務的公司需要留意,(一次郵遞超過兩罐以上)這是犯法的?!?/p>

  據悉,有藥房商會透露,這種“送貨服務”10年前已經有,近年愈來愈普遍,但不認為藥房有跟水貨客聯系。商會強調,香港媽媽只要拿奶粉券到指定藥房都會買到奶粉。

  此外,港府還表示,限奶令實施以來,水貨活動明顯減少,令香港奶粉供應穩(wěn)定。雖然某些時間仍有一些受歡迎品牌的奶粉出現短缺,但零售點的奶粉供應較去年初充足。

  詳解香港奶粉限購令——

  每人帶2罐奶粉離境 違者可監(jiān)禁2年

  2013年3月1日起,香港《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guī)例》正式實施,對離境人士所攜帶出境的奶粉數量進行限制--每人不得超過兩罐,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jiān)禁兩年。

  根據新修訂的規(guī)例,從事正式出入口的公司可申請出口證,工貿署一般只向已登記的嬰兒/幼兒/成長配方粉(供36個月或以下嬰幼兒飲用)進口商,或其他有關的進口商,發(fā)出出口許可證。也就是說,這個出口許可證并不針對個人攜帶奶粉開放。香港食物及衛(wèi)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考慮到香港的父母可能會帶同幼兒到內地旅行,所以建議每名16歲以上人士可帶不超過1.8公斤奶粉,即大概兩罐,且不容許16歲以下人士攜帶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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