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15歲女生跳窗逃學致殘 學校判賠15萬元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南方網

蔣春香與室友發(fā)生爭執(zhí),15歲少女從宿舍跳窗逃學致殘。家長認為學校沒有盡到監(jiān)管責任,要求學校賠償損失并起訴到法院。近日,清遠市中院審結了此案,作出了維持一審法院判決,決定由學校承擔三成責任,賠償少女阿珊近15萬元。

2012年6月6日,就讀于清遠市某文武學校的阿珊因與室友發(fā)生爭執(zhí),遂想去廣州找其男友,晚餐后,她趁老師與同學都不在從三樓與四樓間的窗口爬出,當她跳到窗口旁的雜物間屋頂想借此翻出學校圍墻時,雜物間鐵皮屋頂因承受不住阿珊的重量,突然發(fā)生斷裂,導致阿珊從屋頂跌落受傷。經醫(yī)院診斷,阿珊的腰l椎爆裂性骨折并截癱,胸8、胸9椎壓縮性骨折。經司法鑒定,阿珊的雙下肢截癱達四級傷殘。

該案經法院審理后認為,校方事發(fā)前雖對阿珊進行了相應關注與開導,但未能充分注意到該年齡段學生的性格特點,在明知阿珊有厭學思想及謊稱肚子不舒服請假的情況下讓其獨自回宿舍,且未對阿珊跳落的窗戶安裝防護欄,存在明顯的不安全因素,為此其應承擔此次事故損害的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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