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駕涉案人姓吉,今年33歲,貴州人,母親早逝,老家還有一個70多歲的老父,并無其他兄弟姐妹,目前,租住在鄞州姜山鎮(zhèn)。
8年前,吉某滿懷憧憬,帶著自由戀愛的未婚妻來到寧波打工。可是由于吉某沒錢,因此他倆的結(jié)合,并沒有得到女方父母的祝福。無奈,吉某只能來寧波碰碰運氣。
時間過得很快,轉(zhuǎn)眼8年過去了,錢沒有掙到多少,反而先后多了3個7歲以下的兒子需要撫養(yǎng),大兒子6歲多,已經(jīng)上一年級;4歲多的二兒子和3歲多的小兒子正在上幼兒園,生活窘迫,捉襟見肘,讓他更加不敢回老家面見女方父母,所以,婚一直沒有結(jié)成。
吉某說,其未婚妻前幾年與他情投意合,可是近兩年,可能受到家里人影響,愈來愈嫌棄吉某,發(fā)展到最后,未婚妻留下一張紙條,不辭而別。
借酒消愁的吉某駕駛摩托車被查
這已是第二次
2012年10月29日晚,吉某在姜山朝陽工業(yè)園區(qū)門口,第一次酒后駕駛摩托車被鄞州交警查獲,被處以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屋漏偏逢連夜雨,今年,就在吉某重新振作起來,早出晚歸掙錢養(yǎng)家之際,未婚妻的不辭而別對他打擊很大,他時常借酒消愁,就在這個月7日晚上8點50分左右,吉某再次飲酒后,駕駛摩托車行駛在古林鎮(zhèn)包家村附近時,被鐘公廟交警中隊民警查獲,現(xiàn)場民警對吉某進行口呼式酒精測試,其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5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吉某因二次酒駕被查,按照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將直接吊銷駕駛證,處以1000至2000元的罰款,還面臨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被拘前買三箱方便面交給大兒子
當作三個幼子伙食
民警詢問吉某家里還有沒有其他人的時侯,吉某告訴民警,自從妻子棄他而去之后,他就一個人拉扯著三個兒子。自己這次一旦被行政拘留,三個孩子將沒有人照顧。不過他也讓民警不要擔心,他已買好三箱方便面,并交給了7歲不到的大兒子,讓大兒子分配,將這些方便面當作自己不在時兄弟3人的全部伙食。
吉某嘆了一口氣:“由于沒錢,就只能讓孩子吃方便面了”。民警聽后,只能怒其不爭、哀其不幸。隨后,如實向領(lǐng)導匯報吉某的案情及相關(guān)情況。
民警溫情執(zhí)法
準備找個可靠的人代其照看孩子
中隊領(lǐng)導獲悉后,立即決定,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將對吉某作出的行政拘留和處罰降至最低,其它處理不變。同時,中隊領(lǐng)導出面,發(fā)動民警為這三個留守幼兒捐款,資助吉某物色一個可靠的人,以替代吉某行政拘留期間,照看其留在家中的3名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