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男子吃醋剪女友頭發(fā) 被判賠接發(fā)染燙費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網(wǎng)易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稱,新北市一楊姓男子懷疑女友另結(jié)新歡,把女友長發(fā)剪成雜亂極短發(fā)。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楊男賠償女方接發(fā)、染燙費用及慰撫金共新臺幣41萬多元。

  根據(j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楊姓男子懷疑蕭姓女友另結(jié)新歡,將蕭女的筆記本電腦摔壞、徒手毆打蕭女臉、頸部并踹她腰部。楊男見蕭女想打電話求救,將她2支手機丟入馬桶后,拿衣物綁住蕭女手腳,并持剪刀剪去蕭女的長發(fā)。2天后,楊男用蕭女的賬號、密碼登入她的臉書(Facebook)后,刊登蕭女的照片并寫下“這朵蓮花有主了”等訊息。蕭女報警處理。

  刑事部分,楊男被依傷害、無故入侵他人之計算機等罪判處應(yīng)執(zhí)行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蕭女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她原本有一頭長發(fā),被楊男剪去前1個月才花費新臺幣1萬6500元,完成燙發(fā)、染發(fā)、接發(fā),卻遭楊男硬剪成雜亂極短發(fā),請求楊男賠償重新接發(fā)、染燙發(fā)及醫(yī)療費、慰撫金等共94萬多元。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楊男賠償34萬多元;“高院”審理認為,楊男因一時醋意對蕭女施暴,剪毀長發(fā)并擅用對方臉書發(fā)文,事后還恐嚇要求對方和解等,改判楊男賠償41萬多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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