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新婚夫妻,并排橫穿馬路,結果雙雙被撞殘;一村民步行進入高速公路,被當場撞死;一行人橫穿機動車道,害死摩托車手……最近,行人橫穿馬路頻頻引發(fā)悲劇。僅集美區(qū)法院,最近半年就有十多起因行人橫穿馬路引發(fā)的案件。法官提醒說,生命比方便更重要,別為了圖省事付出生命的代價。
悲?。翰蛔呷诵械?夫妻被撞殘
“砰”的一聲過后,新婚夫妻雙雙倒在了馬路上。
數(shù)天前,他們還在慶祝新婚;幾天后,他們卻雙雙傷殘。這起悲劇發(fā)生于2012年8月28日19時許,當天晚上,集美居民小李和妻子王小姐一起步行回家。
他們走到集美區(qū)西濱路時,為了省事,就不走人行橫道,選擇一起并排橫穿馬路。這時,一輛兩輪摩托車飛速沖了過來,這輛摩托車在西濱路上由東往西行駛,嚴重超速,駕駛員又不注意觀察路面情況,一不小心就撞上了這對新婚夫妻。
撞擊過后,新婚夫妻都身受重傷,兩人都達到十級傷殘。經(jīng)交警認定,雙方在這起事故中負“同等責任”,交警說,小李夫妻雖然是受害者,但他們違反交通法規(guī),因此難逃責任。
令人惋惜的是,事故發(fā)生時,這對夫妻距離人行橫道只有70米。也就是說,如果他們再多走70米,悲劇或許就能避免,他們也無須承擔“同等責任”。
近日,小李夫妻起訴狀告摩托車駕駛員,要求賠償傷殘賠償金等各項損失49萬余元,經(jīng)法官主持調解,小李夫妻最終獲得18萬余元的賠償。
法官說法
橫穿馬路被撞也要擔責
因橫穿馬路引發(fā)的悲劇還有很多,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僅集美區(qū)法院,最近半年時間里就有十余起因此類悲劇引發(fā)的索賠案件。在這些案件中,行人多數(shù)是受害者,他們或死或傷,卻還要因為違反交規(guī)橫穿馬路,也被判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集美法院法官提醒,過馬路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注意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