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不知道幼女年齡就不算強奸?

編輯:yanjiaxin | 出處: 四川在線

  近日,廣西陸川縣烏石鎮(zhèn)一13歲的少女被25歲男子一夜強奸5次后精神失常,警察抓了嫌疑人,但檢察院不予批捕,此事件導致受害人精神崩潰。(中國青年報 8月8日)

  幼女遭遇性侵的案件,一再發(fā)生,對未成年少女造成不能挽回的身心侵害,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每每這樣的案件噩耗傳出,總讓人倍感心痛。13歲少女慘遭惡徒蹂躪后造成精神失常,惡徒卻逍遙法外,檢察院居然以兇徒不知道幼女年齡,而不予批捕,這樣的結果法理人情皆不能接受。

  一個還在上小學的13歲少女,這在我們很多人眼中還是一個本應該被父母悉心疼愛的孩子,卻慘遭惡徒蹂躪侵害,讓人無不心疼。如果換位思考下,這個孩子是我們自己的孩子,是那位檢察官的孩子,我們還能如此泰然自若么!孩子慘遭惡魔施暴,誰來為她討回公道,誰來將惡徒繩之以法,無疑唯一的人間正道是我們最信賴的司法公正,也只有法律才能給這個可憐的孩子一個公道,讓惡徒敗類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實在想不明白,這樣的惡性侵害幼女案件,公安機關連續(xù)兩次申請檢察院予以批捕,檢察院卻都不予批捕,這樣的結果不僅被害者和其家人無法接受,恐怕每一個有正義感的普通公民都不能接受。為什么明明白白的案件,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卻遭遇如此尷尬為難,至于被害者家屬懷疑施暴者背后有保護傘一說,因無法證實,我們無從說起。善良和淳樸的公眾只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唯一能維持正義和公正的還是人民信賴的法律。

  那位回復申訴的檢察官居然以“罪犯在強行發(fā)生性關系時,不知道受害人的年齡,不予追究法律責任”來答復被害人家屬。在檢察官口中已經是“罪犯”的施暴者,卻在被抓十天后,放了出來,這種離奇的結果造成受害人和其家屬再次被傷害,受害人出現了精神失常癥狀。如果法律不能讓這種惡徒受到審判,讓惡魔為罪惡付出沉重代價,那么法律還有什么顏面來面對眾人,司法公正豈不成了哭泣的笑談。朗朗乾坤,浩然正氣之下,我們決不能讓惡徒“強奸”了法律。

  近些年來,幼女侵害案件逐年增加,給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帶來讓人擔憂的惡性影響。一些惡徒,開始把魔手伸向校園,為了滿足色欲,向未成年幼女下黑手,把這些原本處在成長期的無辜少女,我們很多人眼中的孩子,當成了刀俎之肉。社會上一些暴發(fā)戶和公職人員,利用錢財和權利,四處尋找未成年幼女滿足**欲望,這些惡徒甚至以這種惡劣違法行為為榮,就連原本為人師表的老師,也一再出現如此色魔敗類。

  未成年少女被侵害案件,已不是個案,且呈多發(fā)態(tài)勢,惡性案件一再出現,擾亂社會風氣,敗壞人倫道德,給家長造成恐懼,整個社會為此憂心忡忡。這樣的畸形案件逐年多發(fā),與社會貪圖享樂的縱欲之風盛行不無關系。如何維護未成年幼女的合法權益,讓我們的花朵能在一個安全美好的社會環(huán)境中健康成長,這些案例一次次在拷問同樣一個讓人痛心的問題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擔憂未成年少女的保護問題,越來越多的疑惑開始反思這個口口聲聲掛在嘴上的問題,因為那些被侵害的未成年少女,與我們自己的孩子并無差別。當維護社會健康,督促人性覺醒的人倫道德無法在形成有效約束力的時候,也只有重法典,才是唯一還值得期待的希望。不知道幼女年齡就不算強奸?這種問題如若存在,讓惡徒逍遙法外,跟助紂為虐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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