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鴿現(xiàn)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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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鴿抵達法院
法律顧問證實確有勒索短信
近日,有媒體爆料稱李某某涉輪奸案后,李家人曾被勒索錢財,并受到過勒索短信。針對此傳聞,李雙江家庭法律顧問蘭和現(xiàn)場證實:“李雙江確實收到過這么一條短信?!?br />
夢鴿獨自打的抵達法院 李雙江未隨行
上午9時許,李天一母親夢鴿獨自一人乘坐出租車到達法院,全程沒有面對媒體鏡頭,下車后小跑進入法院,一言未發(fā)。而李天一的父親李雙江始終未曾露面。
李天一乘坐囚車抵達法院 受害人未露面
因為此前已有消息稱,被告人李天一將出席此次庭前會議,所以法院現(xiàn)場吸引了大批媒體在正門處等候,亦有大批法警現(xiàn)身維持秩序。上午10點左右,疑似李天一乘坐的囚車抵達法院。囚車玻璃全黑,車窗緊閉,現(xiàn)場并無記者捕捉到李天一的任何圖像。受害人楊女士沒有參加此次會議。
何為“庭前會議”?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三條規(guī)定,對于證據(jù)材料較多、案情重大復雜、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對案件管轄、回避、非法證據(jù)排除、是否調(diào)取新證等與審判相關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同時,審判人員還可詢問控辯雙方對證據(jù)材料有無異議,對有異議的證據(jù),應當在庭審時重點調(diào)查;對無異議的,庭審時舉證、質(zhì)證可以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