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五條”要求的“計征20%個稅”政策,在二手房交易中,國內一線城市除深圳未明確表述以外,北京、上海等地均提出,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為避稅,或者享受優(yōu)惠房貸,有人支招:離婚三次,結婚三次。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針對各地的“計征20%個稅”政策中,據報道有人早已想出對策。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法律規(guī)定是買方承擔契稅,賣方承擔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但是房產夫妻加名是免征稅的。所以為了避免納稅,可按以下步驟操作:買房。買方夫妻離婚,和賣方異性結婚,房產加上買方名字,然后離婚,最后復婚。然后賣房。將打算賣出的房產歸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離婚,擁有該套房產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需滿5年才能避稅),賣掉后雙方復婚。據出主意的人分析,此法可應對全國各地的住房交易政策。這樣一來,二手房過戶的總費用只要幾百元,可節(jié)省幾萬元乃至幾十萬元的過戶費用。
大同小異,10日有網友發(fā)同樣微博:離婚三次,結婚三次,賣房可免稅,賣房的先離婚,把要賣的房子過戶到男方名下,買房的也離婚。賣房的男方跟買房的女方結婚,房子就成了倆人的共同財產,倆人再離婚,把房子過戶到女方名下。然后兩邊都復婚就行了,一分稅錢都不交。只要雙方談妥就行。房子的事情總要麻煩民政局和法院。
以前是無房不結婚,不料最近因房而離婚成為“流行”。《中國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離婚后要復婚,一定要雙方自愿并要共同去辦理登記手續(xù),倘若假離婚弄成真離婚,得不償失。拿婚姻當兒戲也不符合中國傳統的道德規(guī)范。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因此,如果證據確鑿,假離婚假結婚所簽訂的合同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