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子因菜里吃出蒼蠅 殺死老板后焚尸潛逃

編輯:葉清清 | 出處: 光明網(wǎng)

  下館子時在菜里發(fā)現(xiàn)一只蒼蠅,向老板要求免單遭拒絕。就因為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才19歲的錦州男子郭某竟下狠手殺死老板,焚尸滅跡后潛逃。9年后,另一起毀財案讓他東窗事發(fā),終落法網(wǎng)。

  警方介紹,案件發(fā)生在2004年9月,當時19歲的郭某來到錦州當?shù)匾患倚★埖暧貌?。吃飯間郭某注意到,自己的菜盤子里竟有一只死蒼蠅?!胺?wù)員!叫你們老板過來一下。”郭某立刻找來飯店老板老張理論,可老張一句“不就是個死蒼蠅嗎?我給你換一道菜,免單不可能!”氣的郭某渾身發(fā)抖,他當即摔下碗筷走出小飯店。

  離開飯店,郭某在心中暗自訂下了報復(fù)計劃。2004年9月9日凌晨,準備妥當?shù)墓惩低禎撊肓死蠌埖男★埖??!袄习澹氵€記得我是誰不?”郭某手持尖刀,一巴掌扇醒了睡夢中的老張。突然遭襲,老張有些驚慌失措,但他還是很快認出了這個和自己吵過架的年輕人。“大半夜你進我家要干什么?”

  幾句對話后,兩人打起來。毫無準備的老張幾下子就被郭某刺倒在地??吹揭坏仵r血,郭某慌張起來。情急之下,他一把火點著了小飯店后逃離現(xiàn)場,意圖焚尸滅跡。警方趕到現(xiàn)場時,證據(jù)已大多被燒毀。

  由于缺少證據(jù),此案一時成為懸案,這讓暫時逍遙法外的郭某甚感得意。數(shù)年后,郭某離開錦州前往沈陽打工,可到了沈陽,他火爆的脾氣依舊不改。2011年,他又因為類似事件毀壞財物被逮捕審判。沒想到,這第二次犯罪的記錄讓他露出了破綻。

  2013年2月15日,錦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獲得重要線索——在2011年的毀財案中,有證據(jù)表明郭某與2004年的殺人焚尸案有極大干系,他被確認為當年案件的重大嫌疑犯。

  經(jīng)偵查,警方得到了一個和郭某關(guān)系密切的QQ號碼,并由此得知28歲的郭某現(xiàn)居沈陽,在某大學附近從事燒烤買賣。在數(shù)日的排查蹲守后,警方在3月9日傍晚出擊,將正在出攤燒烤的郭某抓獲?!盎鸨鈿Я宋乙簧?!”在諸多證據(jù)面前,郭某對自己當年人焚尸的罪行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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